高跟鞋
前几天在图书馆看到了the devil wears PRADA的书,特别高兴,就借回来看。
看完了才知道,原来作者、年轻的劳伦·维斯贝格尔女士在原作中是那么肆无忌惮地辱骂自己的老板Miranda Presley的,把她描写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大bitch.但是电影拍出来,Andy居然和Miranda成了精神上的朋友。原书里的劳工对资本家的血泪控诉,变成了电影里“女人何苦为难女人”的和谐乐章……
整个片子里充斥了Prada、Versace、Armani、Gucci之类的牌子。而且与国内一些明明没见过东西却愣充时尚的女作家相比,人家劳伦·维斯贝格尔可是见过大场面的。如果潜心修炼的人看过了这本书,就知道在美国的VOGUE杂志社里,大家穿的都是Mannolo Blahnik和Jimmy Choos的鞋子,不是国内人唧唧歪歪的那些烂了街的大牌们。
好像是洪晃吧,在她博客里讲了这么一个笑话。关于两个在时尚杂志社工作、但是对时尚不咋了解的记者的对话。
男记:你这包真不错,LV的吧?
女记:(不屑的)什么呀,我这是路易威登的。
男记:(诚惶诚恐的)是吗。我还以为是LV的呢。
哈哈哈哈,笑死我了。学不会时髦,就穿得整洁好看。归根到底,不知道LV就是路易威登,也没什么了不起。在机场大踏步拉着箱子走的人,没几个拉的是真正的LV。照样用,且照样理智气壮。但是要跟这俩似的,装B装不像,才是个二B呢。
说了半天,回头一看题目居然跑题了。我是说,看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明白了一件事儿:原来不管多贵多名牌的高跟鞋,穿到脚上都是不舒服的。作者用自己脚上三千美金的Mannolo鞋子和血泡们告诉了我们这个事实。
我以前以为自己买的高跟鞋穿上不舒服没法走路是因为鞋子不好,现在看来,地心引力对谁都一样公平。
这让我想起了我身边的人,一个刚刚拥有一万三千五的LV,却付出了&*)^&*%的人……
对这件事情郁闷着……
我酷爱高跟鞋……呵呵呵:〉
这让我想起了我身边的人,一个刚刚拥有一万三千五的LV,却付出了&*)^&*%的人……
对这件事情郁闷着……
我酷爱高跟鞋……呵呵呵:〉
那电影里面其实貌似只出现了2次prada,不知道为啥题目叫做穿prada的女魔……sigh
那电影里面其实貌似只出现了2次prada,不知道为啥题目叫做穿prada的女魔……sig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