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半的矫情
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把夜半的矫情打成夜班的矫情。我想我是加了太多的夜班。
上一篇日志还是去年的九月时候,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更新过我的blog。一想到这事儿,我头一号对不起的不是我的粉丝们(如果有的话),而是某位为我慷慨提供服务器和域名的Geek男。(注:此处geek男为褒义多谢)
写到这儿突然想起好多人都结婚了,让我突然觉得自己飘来飘去拒不向婚姻投降的姿态颇有些矫情。如果你们懂我在说什么的话。我是说,小姑娘年纪不小了晃晃悠悠的是为什么呢。你小时候读过几本杜拉斯并不是最好的解释(也许看多了《欲望都市》才是)。你的生活太矫情,这是一切的症结之所在。
矫情的意思具体表现为,我仍然会在某一天读到拜伦的那句诗而突然气血翻涌。
If I should meet thee,
After long years.
How should I greet thee,
With silence and tears.
假如我又见你,
隔了悠长的岁月。
我将如何致候?
以眼泪,以沉默。
气血翻涌是因为诗句总能让你想到某些人。可是这样以沉默以眼泪的矫情是为了什么呢,你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得毫无意义,只是惺惺作态罢了。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,被宠爱的都有恃无恐。让诗句的归诗句,人生的归人生。
是我自己都知道这一篇太他妈晦涩了。对不起。只是不知为何,年纪渐长,教堂钟声益发让我心惊。
好久没来啦,一晃三年啦,三年前我上大学不久,三年后我毕业了;三年前貌似你刚刚获得了一个offer,烦恼的也不是教堂的钟声。。。时间真是奇妙的东西,转了一圈回来,所有的东西都变了,值得欣慰的是,大家都还在,看到你真好~~祝你幸福~~
你刚开始写博客的时候,可是连早饭吃什么都汇报呢,那时候真好
这首诗让我想起另一首,老来多健忘
@sillysnail “老来多健忘”是神马诗?小屁孩当时总以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,所以吃个早饭读本破书都值得大肆渲染一番,现在才发现不是嘛>_<
我记得这首诗的另一种说法“他日相逢/何以贺汝/以沉默/以眼泪”,这个五一,我周围结婚的朋友真不少,so,我们在抗拒什么呢?
@Melissa 要是明白在抗拒什么,生活就不会这么拧巴了啊……
If U should meet me,
After long years.
How should U greet me,
With silence and tears.
这才该是你~
@gooder 唉我不配有你这么屌的师妹……